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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

作者: 姜培军 来源: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: 2025-05-09 10:22

中国菏泽网消息(记者 姜培军) 5月7日,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即发出通知,同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。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5月8日起,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.25个百分点。其中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1%和2.6%;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.525%和3.075%。我市紧跟央行政策,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作出相应调整。

关于利率执行时间,具体规定如下:5月8日(含)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调整后利率执行;5月8日前申请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同样按调整后利率执行;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在5月8日(含)至12月31日仍按原利率执行,自2026年1月1日(含)起执行调整后利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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